勤勞清寒獎學金提供工程學群一個名額,獎學金20000萬
一、申請對象:
大專院校一、二年級之日間部學生(四年級技術學院一、二年級學生)。
二、申請條件:
(一)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。
(二)學業(智育)102學年度上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(含)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。
(三)操性(德育):102學年度上學期操性成績80分(含)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(含)以上之處分。
(四)體育:102學年度上學期體育成績70分(含)以上。
三、其他條件要求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。
(二)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。
(三)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。
四、申請期限至103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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