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期間:114/5/1~114/9/30。
二、證照的發照期間:114/2/1~114/7/31。
三、至個人入口網站提出申請後請檢附證照正本至系辦查驗。
四、競賽獎學金申請方式請依照職涯發展中心公告內容提出。
備註:若為本校114學年度「新生」同學,僅採計114年11月1日以後取得之證照為準,要1142學期才能提送申請。